大女兒下課回來,拿了一份資料給我,我看了一下,是清寒獎學金的申請表,我逐一看了條文及所需的附件,其中一項是清寒證明,我們自認不符合,所以放棄了申請.
一天,我到學校辦事,碰到教務處的老師,問我[為什麼沒幫女兒申請獎學金]我回答她[我每年捐給學校的錢是這獎學金的好幾倍,我怎麼好意思去申請這清寒獎學金],老師接著告訴我[這無關清寒不清寒,主要是給孩子肯定和鼓勵,因為孩子努力所以才能得到這項榮譽,你應該替孩子申請的].
老師說服了我,而我也覺得滿有道理,當天我到里長辦公室,請里長開立清寒證明書,我有點不好意思的說明來意,結果里長回答我[這有什麼關係,也常常有開賓士車來要求開清寒證明],聽了里長的話,我才稍微自在一點.
領獎學金當天,我陪學校老師和幾位受獎學生到會場,我看到來領獎的孩子,外表都有一點不完美,原來這是民間的基金會,為一些殘障學生設立的獎學金,基金會是好意,但為了展示成果,將這些來自各校,而且不甚方便的孩子集合一起,頗有作秀的感覺,而孩子們更因為行動的不方便,或其他的殘缺而顯的不自在,看在眼裡內心只覺得心疼.
[獎學金]的目的是什麼?如果是站在鼓勵的角度,是不是一定要加上[清寒],時代背景不同,真正要達到]清寒]的標準並不多,而取得這張清寒證明卻又不難,這實在是很矛盾,看了整個頒獎過程,感觸更深,我內心不斷的交戰,我們教孩子要頂天立地,誠實以對,而我卻為了鼓勵孩子,參與這場展示政績的活動,這真是一大諷刺,
也挑戰了自己的價值觀.
回到家,我告訴女兒,[因為你的努力,所以可以領到這一份獎學金,獎狀是鼓勵也是一種榮譽,你好好保存,但獎學金我們捐出去,好不好]女兒同意我的提議,於是我用女兒的名義將這獎學金捐給慈善團體.同時我也體會到,鼓勵女兒肯定女兒的方式很多,重要的是我們雖不富有但也不清寒,從此我們放棄了所有有關[清寒獎學金]的申請,將機會讓給真正需要的人.